一、车辆进港须知
1. 本公司码头箱区实行封闭管理。
2. 对进入港区的生活车辆、船舶供应车辆实行港区《通行证》制度。
3. 车辆进港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民警和港区管理人员的指挥。
4. 请驾驶员不要擅自离开驾驶室,无关人员不要随车进入港区。
5. 码头平台、道路限速30公里/小 时;进出大门、闸口、拆装箱场、停车场、交叉路口或视线不清时,限速5公里/小 时。
6. 请按规定路线行驶,按指定区域停放。不准擅自驶入码头平台,不要擅自进入危险品箱区。驶出箱区通 道请左传或右转,不要横穿道路直行。
7. 码头装卸机械具有优先行驶权,请主动避让,避免碰撞。外来车辆因挡道、抢道、占道、压线导致与码 头机械碰撞,要承担一切责任。
8. 车辆在港区发生事故,请保护好现场,及时通知现场管理人员,等待处理。
9. 驾驶员要文明驾驶,不要乱鸣号,请不要将各类杂物抛弃在港区内。
二、人员进港须知
1. 本港职工、驻港单位职工凭《工作证》、外来人员凭《临时出入证》进入港区。
2. 对来港联系工作人员(上下船船员、船员家属)需述明时间、姓名、来访事由、被访部门(船名)等, 经核实同意凭有效证件登记进入港区。
3. 对外籍人士进入港区,凭船员证和边检证,核验后放行。
4. 人员需要进入港区箱区封闭管理区域,必须有公司有关部门人员陪同。
5. 未经港区相关部门准予,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港区限制区域。
6. 外来人员要遵守港区治安管理规定。港区内禁止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