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根据《温州港集团企业资产租赁管理办法》,温州状元岙国际码头有限公司将租赁事项公示如下:
1、租赁资产:温州状元岙国际码头有限公司预留堆场约2000平方米场地。
2、租赁方案经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及公司内部审批通过,并经过集团内部审批(备案)。
3、租赁价格经温州东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租赁价不低于评估价。
4、场地租赁期36个月(2014年01月0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租金每半年结算一次,先付后用;房产不能转租;承租方承担使用该场地过程中产生的费用。
5、本租赁项目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认为有违反《温州港集团企业资产租赁管理办法》及其他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请在公示期内联系。
状元岙公司联系电话:63466261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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