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港口交通秩序,加强港内道路交通管理,保障港内道路运输安全,适应现代港□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公司针对道路交通管理实际,制订港区道路车辆安全行驶交通管理的规定,维护公司一方平安。
一、 组织机制和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部为负责日常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外来车辆安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事故登记等;操作部现场管理人员负责对外来车辆在港安全行驶的协管工作。
二、 管理范围
实行全天候监督检查公司各道路、箱区行驶道路、码头平台、危险品箱区、查验场、闸口。
三、 检查范围
1. 外集卡在港区道路行驶是否认真执行港内机动车行驶规定:不准违章行驶(超速、超载、超宽、超长、超高);
2. 港内道路同向行驶的车辆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车距,不准强行超车;转弯、路口时应停车了望;
3. 转弯、调头、变更车道时,必须开转向灯;夜间行驶必须开防眩目近光灯、示宽灯和尾灯;
4. 车辆随意停放影响现场装卸生产,不听从管理人员指挥;
5. 进港外集卡严禁搭乘人员驶入;
四、违章车辆处理
现场各级管理人员检查发现外来车辆违反上述规定,可采取当场教育,凡不听劝告等情节严重的可通知中控室停止对该车辆集箱装卸作业;或报安全生产部到场处理,公司安全监督部当班安全员应对违章车辆作好违章情况登记。凡发生事故逃逸、事故造成本公司严重后果及同一外集卡车队三次违章记录将取消该运输车队进港运输业务。
五、建议和设想
随着港口运输业发展,为保障公司装卸生产有序进行,争创一流企业目标,加强做好对外来车辆在港道路行驶安全管理也是一项重要工作,公司也将定期组织与港协作运输单位协调会议,建立长效外集卡在港运输作业安全管理机制,共同维护好港区和谐发展。
中控室电话:63466000
安全生产部电话:63466095
安全生产部
2009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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